女兒似乎要把壓在心裡的怨氣都發泄出來,大聲說:你有什麼資格說我?同樣都是父母的子女,可父母卻偏心你,現在你卻來指責我,你要是真孝順,還會有今天的事情?說穿了,你也只是一個只會說不會做的偽君子。
兒子為自己辯解,說:是我不願意嗎,那是咱媽不願意?如果咱媽願意的話,我隨時歡迎。
女兒輕蔑地笑了一聲,說:說得比唱得還要好聽,你自己信嗎?不過也是,咱媽向來偏心你,她肯定不想打擾你,更不想增加你們的負擔,或者說影響你們夫妻關係,你看,她對你多好,樣樣都為你考慮。
兒子說:咱媽對你不好嗎?她都已經知道錯了,想要彌補你,幫你還清房貸,甚至連工資卡都想要交給你,是你自己不要的,現在,你憑什麼陰陽怪氣?
女兒很憤怒,指著兒子說:彌補?現在跟我講彌補,當我是無知嗎?如果不是想要住進我家,她會彌補嗎?說穿了,她這是跟我談條件,只是,晚了,我不接受,任何條件我都不接受。
兒子問:為什麼?她是我們的母親呀,我們明明是最親的人,為什麼要像仇人一樣互相傷害?

女兒看著我,問出了同樣的問題:我也想知道為什麼,我們明明都是你的孩子,為什麼?以前你眼裡心裡只有兒子就算了,現在憑什麼要來找我?難道我是抱來的嗎?
看著女兒眼裡那不加掩飾的恨,我心也涼透了。
為了不讓他們兄妹之間的關係繼續惡化,我告訴他們說自己哪也不去,實在照顧不了自己的話,就去養老院,絕對不會給你們添麻煩。
從那以後,我和女兒之間就變得更加無話可說,她提出會盡到做兒子的義務,可以給贍養費,如果有其他費用的話,她也會和兒子一起平攤。
但是,她拒絕和我一起生活,說這是她的底線。
其實,大部分老人都會有一個誤區,總覺得兒子才是家裡的傳承,家裡的資源或者者財產,都要留給兒子,而女兒,出嫁後就是別人家的人了,如果把財產給了女兒,那不就等於把財產給了別人嗎?
正因如此,不但影響親子關係,嚴重的甚至還會造成很多子女對父母的不滿和怨恨,他們無法理解明明都是父母的子女,為什麼卻得不到同樣的對待?
這也可以說是原生家庭對子女造成的傷害,這些傷害可能會影響他們對人生的態度,同時,也會讓他們對生活失去熱情,不再相信自己,認為是自己不夠好,不值得愛。
從這點上來看,文中的李大娘根本就不值得同情,她今天所承受的結果,正是她昨天所種下的因。
綜合以上故事,筆者認為:為人父母者,哪有偏心,也應該在自己有能力的情況下,儘量做到「一碗水端平」,這不是口號,而是做為一個父母的基本底線。